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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打私办注重宣传教育做好内陆城市反走私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反走私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

济宁地处鲁苏豫皖四省结合部,是典型的内陆城市。一方面,长期以来社会各界对走私问题和反走私工作普遍缺乏足够的了解,特别是对于走私的危害性认识不够;另一方面,随着改革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走私和反走私的斗争日益激烈。因此,2002年,济宁市打私办一成立,我们就把搞好宣传教育成为反走私工作的一项首要任务来抓。确立打私工作打击和防范相结合,以防范为主;查处和规范相结合,以规范为主;综合整治和宣传教育相结合,以宣传教育为主的工作思路,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条主线,贯穿于打私工作的全过程。

二、突出重点注重反走私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开展反走私宣传教育目的在于提高社会各界对走私危害性和反走私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而不是为了宣传而宣传。为此,我们突出抓了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宣传打私办的职责,积极争取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支持,形成整体工作合力。相对于其他地区来说,济宁的打私机构成立较晚,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打私办的职责任务缺乏了解,存在对打私办的工作不重视、不理解的态度。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及时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和请市领导在报纸上发表文章、在电台电视台发表讲话等多种形式,进行深入宣传,使大家认识到打私办机构虽小、职责很重。特别是海关、公安、工商、烟草、国税等部门遇事及时向打私办沟通,为打私办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的职能作用奠定了基础。

二是宣传反走私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使大家充分认识走私危害性和打私斗争的严峻性,澄清“内陆城市打不打私都无所谓”和“走私致富论”的错误认识。作为一个内陆城市,多数人对走私的危害性感受不到切肤之痛,因而对反走私工作的必要性认识不足。围绕解决这个问题,我们拟定了专门的宣传工作方案,专门撰写了一系列宣传文章,在报纸上刊发;结合规范企业进出口经营行为试点工作,我们印制了2千余份宣传册,法制部门和企业。通过宣教,澄清了打击走私是专职部门的工作与社会其他方面关系不大内陆地区无私可打打私工作无需大动干戈打私工作就是打击惩治大张旗鼓搞宣传教育没有必要和“走私无害论走私致富论”等错误认识,使大家认识到走私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不仅危害国家也直接损害老百姓的利益,进而在全社会形成走私可耻反走私光荣的舆论氛围和人人参与反走私斗争的良好社会风气。

三是宣传反走私的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反走私法律素质,推动反走私工作走上依法治理的路子。结合全民“四五”普法工作,我们组织干部职工和群众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反走私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利用法制宣传日和各种普法宣传活动,向社会各界宣传《海关法》、《刑法》等,震慑走私分子,鼓励人民群众同走私犯罪活动作坚决的斗争;向商品流通企业宣传市场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和整治进口商品的市场经营秩序;向进出口企业宣传有关反走私知识,进一步规范企业的进出口经营行为,促进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引导企业自律。注重加强缉私执法队伍建设,指导各有关部门定期举办依法行政培训班,提高人员素质,提升执法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

三、创新形式不断提高反走私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反走私宣传教育工作能否取得实效,宣传的载体和形式十分重要。近年来,我们一方面充分利用会议交流、专题培训、典型推广、在媒体刊播文章等传统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取得了良好效果。如在《济宁日报》开辟反走私专栏,发表了《适应世界经济一体化新形势切实做好内陆城市打私工作》《规范企业进出口经营行为是内陆城市打私工作的治本之策》等文章;在济宁电视台经常性地播出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的反走私工作访谈节目;了《反走私常识100题》,在报纸上刊出,向广大群众宣传反走私的政策法规,增强全社会反走私意识,有效预防和打击走私犯罪活动。另一方面,适应信息传播网络化的发展趋势,建立了“济宁市反走私在线”网站,设立了政策法规、先进事迹、领导讲话、常用名词、打私大事记等10个栏目,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反走私工作的新理念、新政策、新举措、新经验,有力地指导了全市打击走私工作的开展,在全社会营造了“打击走私,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形成了整体工作合力。

                                    2007年3月6日

录入员:打私办
日 期:2007-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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